不一定,虐待罪要告诉才处理。
所谓告诉的才处理,是指被害人要向人民提出控诉,人民才处理,不告诉不处理。
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这一规定,主要是考虑到虐待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,被虐待者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,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虐待者定罪量刑。
因此要充分考虑被虐待者的意思。如果被虐待者不控告,司法机关就不要主动干预,这样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。
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9之规定,如果被虐待者受强制、威吓等而无法向人民民院起诉的,人民可以提起公诉。
被虐待者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控告,有关单位和组织也可以向人民检举揭发干涉,由人民查实后提起公诉。
犯本罪,致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的,不适用“告诉的才处理”的规定。
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罪与非罪的主要标志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,虐待家庭成员,只有情节恶劣的,才构成犯罪。虐待行为一般,情节较轻的,如一、两次的打骂,偶尔的不给饭吃、禁闭等,不应作为虐待罪论处。
虐待情节是否恶劣,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:
(1)虐待行为持续的时间。虐待时间的长短,在相当程度上决定对被害人身心损害的大小。
(2)虐待行为的次数。虐待时间虽然不长,但行为次数频繁的,也容易使被害人的身心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,极易出现严重后果。
(3)虐待的手段。
(4)虐待的后果是否严重。虐待行为一般都会程度不同地给被害人造成精神上、肉体上的痛苦和损害,其中有的后果严重,例如,由于虐待行为人使被害人患了精神症、妇科病或者其他病症;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瘫痪、肢体伤残;将被害人虐待致死;被害人因不堪虐待而自杀等等。
凡发生了上述严重后果的,都应以情节恶劣论处,当然,判断是否“情节恶劣”,可以根据上述诸方面进行综合分析,也可以根据其中的一个方面加以分析认定。
一、如果行为人虐童致死如何判刑
虐童致死的,如果是家庭成员实施的虐待行为,构成虐待罪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如果是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实施虐待行为的,构成故意伤害罪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如果是单纯的虐待,通过捆绑,饥饿、打骂等手段致期死亡的,应定虐待罪,从重处罚,假如其对死亡是直接故意的杀害意识的,并认识到且希望它发生的,就应定故意杀人罪。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属于一心想伤害对方的,那么可以定故意伤害致对方死亡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条
【虐待罪】虐待家庭成员,情节恶劣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犯前款罪,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第一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,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,或者因受到强制、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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